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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

创建时间:2013-02-01 10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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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操作人员基本要求:
  1、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特种设备操作证;
  2、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,操作人员应立即向现场管理负责人报告。
二、作业前应做到:
  1、检查电气线路、控制器触头、各种仪表的情况是否正常;
  2、检查制动器间隙是否合适,制动摩擦片及制动轮的磨损情况;
  3、检查钢丝绳的磨损及断丝情况;
  4、检查吊具(吊钩、抓斗等)的磨损情况;
  5、空载试运行,检查各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。
三、作业中应做到:
  1、操作基本要求:
  ① 稳:操作人员在操纵起重机的过程中,必须做到起动、制动平稳,吊钩或负载不摇晃;
  ② 准:在稳的基础上,吊钩或重物应正确地停放在所指定的位置上;
  ③ 快:在稳、准的基础上,协调各机构动作,缩短工作循环时间;
  ④ 安全:对设备能预检预修,确保起重机在生产过程中安全运行,在操作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,不发生或者预防任何人身设备事故;
  ⑤ 合理:在了解、掌握电动机特性的基础上,根据吊运物件的具体情况正确操纵控制器。
  2、严格遵守“起重十不吊”的规定:
  ① 超过额定载荷不吊;
  ② 多人指挥,信号不明或光线暗淡看不清不吊;
  ③ 散物装得太满或捆扎不牢不吊;
  ④ 挂吊重物直接进行加工不吊;
  ⑤ 歪拉斜挂不吊;
  ⑥ 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活动物件不吊;
  ⑦ 带棱角快口物件尚未垫好不吊;
  ⑧ 易燃、易爆等危险品无安全措施不吊;
  ⑨ 埋在地下的物件未采取措施不吊;
  ⑩ 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在超过六级以上的风不吊。
  3、每一步操作前均应鸣警铃;
  4、作业时应集中精力,不准与同室其他人交谈,不准喝酒;
  5、必须遵从指挥信号,信号不明或指挥工没有离开危险区域不准开车;
  6、控制器应逐级开动,禁止将控制器手柄从顺转位置直接转到反转位置作为停车之用;
  7、在吊具下放到下极限位置时,钢丝绳在卷筒上应有除固定圈外两圈以上的安全圈数;
  8、在操作过程中,如遇到突然停电或线路电压急剧下降,应尽快将各控制器转回到零位,切断司机室里的总开关,并通知指挥工,如此时重物吊在空中,操作人员和指挥工不准离开岗位,警告任何人不得进入危险区;
  9、如遇设备故障应立即停止作业,并通知修理工进行修理,严禁设备带病运行。
四、作业后应做到:
  1、作业结束后,把起重机停在指定位置,各控制器转回到零位,切断司机室里的总开关并清洁司机室;
  2、例行检查各部件磨损情况,减速机润滑油使用情况,作好运行日报表;
  3、会同接班人员一起检查,若无问题,双方应在运行日报表上签字后,交班人员方可离开。